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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和信访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体能测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工作人员(二)、工作人员(三)职位的,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集合地点 测评时间:2016年10月23日 三、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参加测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16年10月23日上午8时前到达集合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2.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不服从管理或有其他违反体能测评有关纪律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3.如遇下雨或者其它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布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 体能测评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州人事考试网、永州法院网上公布。 联系人:黄馨瑶,13874637507
附件:2016年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和信访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考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xlsx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和信访事 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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