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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精神,经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永州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0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和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集中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 见附件:《2016年永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表》 五、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所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须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务费,考生缺席考试,不予退费。 考生于笔试前5天到永州市中医院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5)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永州市冷水滩区河西九嶷巷永州市中医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46-842505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46-832380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卫生计生委:0746-8426461(政工与宣传科)、0746-8426447(监察室),市中医院:0746-8425053(政工科),0746-8425718(监察室)。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5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市卫生计生委签署意见,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后,若报考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24日,上午9: 30—12:00。考试地点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考前1小时(即8:30),考生在考场集合就位。 (2)笔试内容: (3)笔试成绩公布: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卫计网、永州市中医院网等相关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 2、面试(技能测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前,再相同者,一并入围。对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批准同意开考的职位,可按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但其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和内容:包含专业知识提问、实际操作考核两种形式,面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面试时,由考生自己当场在题库中抽取试题。面试为百分制,面试评委7名,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市人社局和市卫生计生委指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的情况,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料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纪检部门监督。 应聘人员录用后将列入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永州市中医院无关。 3、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咨询电话:0746-8425053。 特此公告。
永州市中医院 2016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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