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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省202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中,我市3名考生(名单见附件)存在一般违纪违规行为,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条规定,拟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若有异议,考生可于此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内(4月16日17:30前)向我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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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事考试院 2021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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